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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:储存与养护

作者:habao 来源:未知 日期:2019-12-8 21:47:51 人气: 标签: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
导读:关于医药商品购销员,小编为考生介绍“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:储存与养护”的相关内容,希望可以为大家带来帮助,请查看。(一)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,…

  关于医药商品购销员,小编为考生介绍“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:储存与养护 ”的相关内容,希望可以为大家带来帮助,请查看。

  (一)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,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国药典》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;

  (三)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,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,合格药品为绿色,不合格药品为红色,待确定药品为;

  (五)搬运和堆码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,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,避免损坏药品包装;

  (六)药品按批号堆码,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,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,与库房内墙、顶、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,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;

  (十一)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,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;

  (四)按照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外观、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,并建立养护记录;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或者有效期较短的品种应当进行重点养护。

  (六)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按其特性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养护并记录,所采取的养护方法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。

  第八十五条 企业应当采用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和控制,采取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,防止过期药品销售。

  第八十六条 药品因破损而导致液体、气体、粉末泄漏时,应当迅速采取安全处理措施,防止对储存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。

  第八十七条 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当立即采取停售措施,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,同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确认。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:华晨宇爸爸华福雄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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